2018年6月1日星期五

在彎曲悖謬的世代作明光


在最近的熱搜新聞中,相信法庭拍照風波必佔一席!

這件事反映出在現今的社會裡,什麼荒誕的事都會發生;而在這樣一個彎曲、腐敗、荒誕的世代,我們身為主的門徒,又可以做些什麼呢?

使徒保羅在腓立比書二章15節就有這樣的吩咐:「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。你們顯在這世代中,好像明光照耀」(和合本)。「明光」的意思是「發光的星體」,所以新譯本的翻譯是:你們要在這世代中發光,好像天上的光體一樣。

那麼,我們可以怎樣做,才會發光呢?第16節的第一句就很簡單的、直接的給我們一個答案:「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」;即是說,我們要將神給我們有關生命的屬靈教導活出來。

馬太福音5:14-16有同樣的教導:
你們是世上的光。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。人點燈,不放在斗底下,是放在燈臺上,就照亮一家的人。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

我們的「好行為」,就是我們在生活上活出神給我們的屬靈和道德上的教導。這些好行為會像明光一般在人前照亮,讓他們看到神的真實、榮耀、公義、聖潔和無比的大愛!

弟兄姊妹,假設我們是一個「電燈泡」,你的瓦數會是多少?有足夠的「亮光」照耀身邊的人嗎?還是我們被各樣罪所污染,以致「亮光」被遮蔽,暗淡沒光彩?
就讓我們好好的反思自己的屬靈生命,清整一下「電燈泡」,除了要治理好我們的罪,同時也要勇敢的、忠心的在人前活出神所賜的生命之道,為主發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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