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很多時候都會談論如何在工作地方做一個忠心的員工,如何在眾人面前為主作美好的見證。但大家可有經常思考如何作一個稱職的上司/同工呢?
我認為一個蒙神和人喜悦的上司,不是單單將工作分派下屬,繼而管理好他們完成工作。一個好上司,是懂得建立下屬,是督責與保護並存。就好像尼希米,他在帶領猶太人重建耶路撒冷時,盡顯好領袖風範。在督責和糾正(尼5:9-13)之餘,他亦以身作側(5:14),更關顧同工和下屬的生命質素(8-10章)。
我看過太多上司只管看果效,而忘記建立、培育、照顧下屬。這情況在福音機構和教會也是一樣。
讓我們好好反省,自己除了是一個忠心的下屬,可也是一個稱職、蒙神喜悦、受人愛戴的上司/同工嗎?!